“韩权,你说,你的好侄儿韩弑……”
“是真的失忆了呢?还是在装疯卖傻,只是想要迷惑我们?”
夜幕下,一辆黑色豪车,停靠在离“如家”夜总会十几米的地方,仿佛与黑夜通入一体,不显山不露水。
唐潇潇和韩权,透过车窗遥遥看向夜总会门口,迎来送往的几个年轻服务生,一场谈话就此展开。
而他们的共同话题,便是“如家”夜总会门口,穿着廉价白衬衫,黑色小马甲,黑长裤,却依旧难掩俊秀矜贵气息的服务生,阿瑾。
阿瑾。
便是自踏进加米国土地后,便被韩权安排的后招,连番追杀,最后不见了踪影的韩弑!
生要见人,死要见尸!
韩权打心底就不相信韩弑死了。
所以这大半多月以来,韩权一直不曾放弃过搜寻韩弑的下落。
加米国说大其实也不大,说小也不算小。
所以历时十八天,他们的人,终于在加米国一个十八线的小城镇,找到了消失不见的韩弑。
乍然见到韩弑的那一刻,韩权便抑制不住的,准备一枪把人给崩了,可唐潇潇却伸手阻止了他。
唐潇潇虽然刁钻刻薄,阴险狡猾了一些,却也算是他的救命恩人,所以韩权压抑住了浓郁的杀意,暂缓了动手的冲动。
“潇潇,怎么?喜欢上我家侄儿啦?”
“所以,心软了……”
哂笑了一声,韩权看着唐潇潇注视着韩弑,那专注而痴迷的模样,不知道怎么的,心里竟有点儿酸溜溜的。
对于韩权的话,唐潇潇只当耳旁风,听过便算了,哪里会浪费时间,去细细品揣摩话里的深层意思。
她直勾勾的扫视着正给客人弯腰九十度鞠躬,显得无比谦卑的韩弑,嘴角溢出一抹兴致勃勃的笑容。
“喜欢倒是说不上,只是有些不甘心罢了。”
“韩权,你是不知道,你这位好侄儿,还以韩弑这个身份,在S市潜伏的时候,我和他曾有几面之缘。”
“我这人,别的不良嗜好没有,就唯独喜欢你侄儿这种气质清冷,长相俊秀的美少年。”
“当时,他不经意间已然透露出了几许绝佳的枭雄气息,我便逮住机会对他招安了几次。”
“我对他威逼利诱,甚至用上了美人计,在他面前服软扮嫩……”
“他却对我不屑一顾!甚至对我隐露敌意!”
“我当时不明白,一个毫无交集的少年,怎么会对我产生敌意,如今我算是后知后觉了……”
慵懒而无谓的哼笑了一声,唐潇潇盯着韩弑的目光,一点点变冷,很快那双风情美艳的丹凤眼中,便被一抹恶毒充斥。
从前,韩弑对她爱理不理,现在,她要他高攀不起!
“韩权,你就是太谨小慎微,死心眼儿。”
“韩弑死了,他暗中培养的那些势力,你怎么牵引得出来?”
“这废物嘛,自然要合理利用,才能发挥他最大的作用!”
“你一枪崩了他,不过是让他在这个世上早日解脱,倒是给了他一个痛快。”
“倒不如先留着他,咱们先试探一番,他若是真的失忆,后面咱们再慢慢的玩弄他。”
“他若不是失忆,只是在忍辱负重,准备联系旧部东山再起,那我们正好可以来个瓮中捉鳖!”
“岂不美哉?”
尽管从一开始,韩权便知道古国地下世界,横空出世,异军突起的这个女孩,心机深沉,手段毒辣。
可如今亲耳听到她这番恶毒至极的谋划,饶是韩权见多识广,早已练就了一颗钢铁心肠,他还是忍不住微微动容。
唐潇潇的阴险毒辣,果决心机,虽让人不寒而栗,却也同样让他兴奋不已。
这样的女人,才是韩家主母的不二人选。
“好!那就依潇潇的!”
“咱们且看韩弑的失忆,到底是真是假。”
反正无论是真还是假,他终归是逃不出他的手掌心!
……
对于说好的试探,唐潇潇显然是有备而来。
当一个熟悉的面孔,从“如家”夜总会大门缓缓走出时,素来宠辱不惊的韩权,也不禁抽了抽嘴角,露出一丝惊愕的表情。
“封景?”
“潇潇,你这把玩儿的有点儿大啊!”
封景从前是韩弑的人,可规矩是死的,人却是活的。
对韩弑忠心耿耿的封景,渴望得到更上一层楼的权势和金钱。
所以贪婪的封景,没能抵抗住韩权的诱惑,背叛了韩弑。
当初韩弑命令封景追杀韩权,之后邹子睿绑架沈曼,韩弑在S市见到韩权的身影。
韩权之所以逃过一劫,就是因为在权财诱惑下,封景背叛了韩弑,表面上对韩弑唯命是从。
实际上,封景却屡屡对韩权放水,对韩权阳奉阴违!
所以,所谓的兄弟感情,主仆之情,都是这世间最为虚伪的东西!
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!
封景从来就不是傻子。
唐潇潇用封景来试探韩弑,是否真的失忆。
不得不说,这个方法还真他娘的妙不可言!
……
“先生慢走,欢迎下次再来!”
见视线里出现了一双油光蹭亮,一尘不染的男士皮鞋。
阿瑾赶紧面带恭谨的九十度弯腰,以最恭敬又真挚的声音不轻不重的说道。
一般这种时候,离开夜总会的客人,对他都不屑一顾,连脚步都不会顿一下便很快离开。
他也可以伸直腰背,缓解一下身体的酸痛和疲累。
可是这一次,那双看起来很是昂贵的男士皮鞋,却稳稳的停在他的视线里,一动不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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