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是汪时春会来事,怕他做事太不留余地,给十三香招惹祸端,在一旁劝导他,给他分析利弊。
最后他实在不乐意听汪时春念经,这才松口,只答应让南二爷手下的女色生意,入驻他的十三香会所。
虽然南二爷敬酒那一次,他驳了对方的面子,但他后面允许南二爷的女色生意在十三香发展。
一定程度而言,他也算是给了他南二爷的脸面不是?
路慕林就是带着这种连自己都没有把握的侥幸想法,咬着牙把抓混混的事情,背在了自己身上。
他多方考虑,却唯独漏了一点。
那就是,南二爷压根儿就不知道,他,路慕林,是享誉S市的十三香高级娱乐会所的幕后老板!
所以,说什么南二爷会给他几分颜面,也不过是路慕林一厢情愿的想法。
但对于这一点,路慕林没察觉到,沈曼则是完全不知情。
“表哥,这事儿还是我自己处理吧。”
“你要忙沈氏地产的事情,已经很忙很累了,我没道理坐享其成。”
“我虽然没见过这个南二爷,但和东区南门帮有关的事情,我却经常听到。”
“那伙人根本就是一群目无法纪的混子人渣,表哥,你是正儿八经的官二代红三代。”
“你要知道,你虽然没有实权,可站在你背后的家族却过于耀眼,这样的你,在南二爷这类人眼里,无疑是个香馍馍!”
“我不想因为我的缘故,让你陷入泥潭!!”
路慕林要把事情揽在他自己身上,沈曼很感动,她也知道,这件事最好交给路慕林来做。
毕竟路慕林再怎么粗线条,也是在社会上混着的人,打交道的人和事儿都多。
由路慕林办这事儿,或许会简单容易许多。
可是,沈曼的理智却警铃大作,强烈要求她谢绝路慕林。
她绝不能给路慕林堕落的机会,哪怕只是和南二爷他们有所接触!
“可是曼曼,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,你用什么办法抓到那几个混混?”
路慕林嗫嚅着问道,眉宇微皱,脸上很是担忧。
“表哥你放心,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,山人自有妙计。”
故作神秘的对路慕林俏皮的眨了眨眼睛,沈曼便闭紧了嘴巴。
她当然不会做那种毫无把握,打肿脸充胖子的事情,之所以拍着胸脯表示她能行,也不过是仗着她看过《重生之权霸全世界》这本书。
在一定程度上而言,看过这本书的沈曼,对这个世界的很多人很多事来说,所扮演的角色无疑是先知!
什么是先知?
可以预见未来的人,就是先知!
如果这个世界的大体发展,是延续小说的剧情走向发展的。
那么,在S市的某个角落,就一定有一个名叫“小六私家侦探社”的私家侦查所存在!
严格意义上说,这家毫不起眼的侦查所,是隶属S市侦查总局的一个下线合作据点。
虽然大多时候,是为侦查局办事儿,但与此同时,小六侦探社也会接一些私活。
比如跟踪出轨男,拍下出轨证据,以便女方顺利离婚的同时,获得更多更好的权益。
再比如,收了女方的钱,找角度拍下男人和女孩子独处或者热聊的照片,以此作为男方出轨的铁证,让女方顺利离婚,还得到大部分家产。
说的直白一点,那就是这个小六私家侦探社,荤素不忌,并不是表面所标榜的那么正派干净。
沈曼之所以将抓获混混的希望寄托在小六侦探社,所看重的就是这一点!
这世上,总要出现一些亦正亦邪的人,游走在黑暗和光明之间,做一些别人不敢做或者做不到的事情。
齐秦邀请吃饭,这个事情算是告一段落,觉察到齐秦对自己的好感,已经往男女好感这方面发展。
沈曼当机立断,决定避免和齐秦的再次见面。
她是真的真的不想节外生枝!!!
男主大大的情有独钟什么的,还是留给唐潇潇享受吧,作为一个炮灰,她真的消受不起。
就在沈曼想好了抓获几个混混的法子,终于安心熄灯睡觉的同时,S市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。
位于S市东区和市区交际处的繁域会所里,穿着清凉的邹晴晴,半靠在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怀里,脸上还带着激情过后的红晕,让她的脸显得柔媚动人。
可她脸上的表情,却实在有些煞风景,阴狠而诡谲,在冷光灯的照射下,显得阴森可怖。
“呵呵,沈曼!”
“这一次,还搞不死你,我就不姓邹!”
就着惨白的灯光,邹晴晴涂着鲜红色指甲油的芊芊玉手。
一张张的,仔仔细细的翻看着牛皮纸袋里的一叠相片,越看她的神情就越发的开怀,甚至隐隐露出一丝癫疯之色。
所有的照片,所拍摄的都是同一对男女,或相对而笑,或亲昵的拉开座椅,又或者是年轻女孩面露羞涩和喜悦的表情。
单单只是看图说话的话,大多数人的第一印象是照片里的年轻男女,是一对正在热恋期间的小情侣。
如果把这些照片拿给沈曼看,那么,沈曼一定能在第一眼,就认出照片上这对男女的真实身份!
这如同陷入热恋中,惺惺相惜的男女,不是别人,正是她沈曼和齐秦!
如果沈曼在这个房间,看到这些刻意歪曲事实真相,找准角度和时机拍下的照片,出现在邹晴晴手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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