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念不代表舍不得。
难忘不代表还眷恋着。
他现在喜欢的是谁,他很清楚。
想和谁在一起,他也很清楚。
但是这些话,都没办法对宋南墓说。
一切都这么结束了。
一切都陷入了偌大的安静之中。
……
半个月了。
江北泽半个月没看见宋南墓了。
从那天吵架,他就没回来过,这半个月他都是自己窝在家里,饿了点外卖,要么不吃,然后困了睡觉,睡不着就静静哭,又怕被狗看了笑话,然后蒙着被子,在被窝里哭。
长安瘦了一圈,江北泽觉得这样不好,他不快乐,连带着狗也不快乐,狗也跟着他日渐消瘦了,明明拿回来之前,言念和江北渊给养的白白胖胖的。
所以时隔半个月,江北泽终于出门了,去江北渊家里送狗。
今天周日,言念在家,三个孩子也在家,言念招呼三个孩子叫“小叔”。
“长安宝宝,妈妈好想你哦!”
最喜欢长安的就是江春和,江北泽抱走的时候,小姑娘哭了好久,好在是又送回来了,小姑娘幽怨地瞪了江北泽两眼,好似在说虐待我家狗了,都瘦了!
不过忌惮对方是小叔,江春和没敢说出口。
江春和拿着狗吓唬江景明,江三儿故作淡定回房间了,把门给反锁了。
江三儿打小没理由怕狗。
很神奇。
没被狗咬到,也没被吓到,但就是怕狗,言念说这是遗传,遗传了他爹怕狗的细胞!
不过狗老老实实趴着,或者不“汪汪”叫的时候,江三儿不怕,就怕江春和拿着狗吓唬他,江三儿就老实了。
“嫂子,我二哥呢?”江北泽环顾一圈,没看到江北渊。
言念说江北渊去医院了,今天医院有个大手术,必须需要他,因为除了江北渊,其余的人胆子小,没人敢接。
江北泽中午没留在言念家里吃饭,送完狗就走了,说要去医院找江北渊。
中心医院很忙碌,说话声、急匆匆的脚步声不绝于耳。
相比较那些急匆匆的医生,江北渊算是闲庭信步的一人了。
江北泽靠在走廊的墙上,瞧着江北渊从手术室走出来,穿着白大褂,虽然白大褂有点褶皱和斑驳的血迹,但不影响他的干净。
阳光落在江北渊的肩膀,他肩膀很宽阔,身材欣长匀称,一只手抄在口袋里面,走路的时候,外面的光追着他跑,落满了他的脚边,他的身上。
江北泽记得,出国之前,江北渊还是有些清瘦,那个时候可能压力大,家里很多事情都不顺心,他眉心乌云重重,眉眼也藏着倦怠。
现在不了,神采奕奕又清爽,出尘不染的江医生,很吸引人。
直到江北渊看见他了,那双漆黑完美的桃花眼落在江北泽身上,江北泽打了个招呼。
他得承认,他的二哥依然优秀卓绝,依然光彩夺目,依然丰神俊朗,依然是他见过的,最完美的人。
曾经是真的喜欢过,现在也真的只是崇拜了,仅此而已。
“你嫂子打电话说你眼睛肿了,被蚊子咬了?”
噗、、、
二哥怎么跟宋南墓一个样啊。
江北泽哭笑不得,“二哥,我就不能是哭了吗。”
“哦。”
江北渊在写患者的病例,懒懒地看了江北泽一眼,然后又继续写手里的病例,“二十的人了,还哭。”
江北泽没有回答。
写完了病例,江北渊这才正式端详江北泽,他瘦了点,衣服前面插着一支钢笔,棕红色的钢笔,不是他当初送给他的那支。
“换笔了?”
江北渊的声音很磁性,比江北泽的声音要喑哑几分,一个尾音上扬也很有韵味。
提到这个,江北泽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,“对不起二哥,他吃醋,然后就给丢了,我没拦住,现在丢哪我也不知道了。”
那是江北泽18岁成年礼的时候。
那个时候,他已经和宋南墓在一起了,无意间提了一嘴,我二哥送过我一支钢笔,祝我前途似锦,一路繁花,然后宋南墓就火人了,二话没说把江北渊送的那支笔丢了,给江北泽买了一支崭新的。
是国外的一个牌子,雕刻和纹路无比精致,连同笔盖都没有任何的瑕疵。
这是宋南墓攒了3个月的打工钱,给江北泽买的,所以当时看在他这么诚心诚意的份上,赚钱不容易,江北泽没跟他计较了。
江北渊也没往心里去,毕竟好几年送的笔了,送出去了,那就是人家的东西。
“我下午还有台手术,你自己去食堂吃,要么给你钱出去吃。”
“嗯没事,你忙吧二哥,我就是过来随便看看的……”
江北泽想走了,刚转身就瞄到了拐角处一抹黑色的身影——
下一秒赶忙转过身来,抱住了江北渊的腰。
什么话都没解释,就那么抱着,往江北渊怀里蹭了蹭。
拐角处穿着黑色夹克的宋南墓眯眼瞧着这一幕,拳头被他捏得咯吱作响,又颓废地松开了。
所以这算什么?!
半个月,他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冷静,给他时间,给他机会,哪怕是一通电话也好,一个信息也好,各种方式联系他都好,甚至哪怕是骂他一顿不回家也好……
什么都没有,宋毅凯生病了,他今天是过来给宋毅凯买感冒药的,没成想就看到这么一幕。
很好。
宋南墓的身影消失在了拐角尽头,好似从来没出现过一般。
江北渊把身上的少年扯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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